台灣各基金會、宗親會獎學
金
財團法人東光教育
基金會
http://www.tokoedu.org.tw/scholarship.php
1. 提供身心障礙青年就讀高中(含)以上各級學校品學兼優者。
2. 提供一般青年就讀大專、研究所,電子、電機相關科系,品學兼優者。
申請期限:每年三月、九月各一個月內為申請期限。
本會會址: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1段66號5樓。
本會網址:http://www.tokoedu.org.tw
九、本會通訊處(收件處):330 桃園市中正路1249號3樓之2。
聯絡人:陳文顯先生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3)3586013
林 公 熊 徵 學 田 基 金 會
電話 (02) 2568- 2356 / 傳真 (02) 2522-1764
地址 -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六 號12樓 學田獎學金相關辦法及名單 林公熊徵學田基金會獎學金公告及辦法
http://www.ta-yung.com.tw/rules.doc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委員會
獎學金之種類、名額暨每名每學年應得金額:
一.大學院校學生: 暫定200名,每名各得獎學金20,000元,各校得獎名額,由本委員會依
照各校申請狀況酌予分配之(其中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6名)。
二.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暫定400名,每名各得獎學金10,000元,其名額分如下:
(1)一般社會清寒子女暫定370名。
(2)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暫定30名。
前項所稱大學院校,係指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不含研究所、夜間進修、
推廣部。
前項所稱專科暨高中,包括二專、三專、五專及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在內,
不含夜、補校。
申請手續:填具申請書(可自行至嘉新水泥公司網站最新消息處下戴
嘉新水泥網站:http://www.chcgroup.com.tw/new_chinese/news/news.htm) 一份,
財 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
本會為國家培育英才,設置獎學金,以鼓勵 軍榮眷子女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僑生、低收入戶學
生等敦品勵學、向上精進,特訂定本要點實施之。
獎勵種類及對象:
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研究所(博、碩士班)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 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分者。
(一)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研究生:
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份之子女(含榮遺眷子女)。
2.大學生及專科生:
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且未任
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二)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三)東南亞等國僑生獎學金:僑居泰國、越南、柬埔寨、寮國、緬甸、馬來西亞、印尼等國來台
就讀大專院校僑生。
(四)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申請期限: 各校可自行依照實際作業程序,規定學生送件起訖時間,本會自即日起受理各校函送申請表件,
截止日期為民國101年11月1日(以郵戳為憑),請寄台北市大安區安居街98巷22號黎明基金會收 (郵遞區號10672)。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
申請資格(以下四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及高中職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學業成績(智育)70分以上,且操
. 行品德優良者,擇優錄取。
(2)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卡或清寒證明書者。(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書)。
(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備妥文件於101/9/30前請寄: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60號4樓;「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收,連絡方式如下:
聯絡電話:(02)2331-5551#14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申請表格下載
昌益文教基金會
申請資格---
本獎助學金發給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 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且設籍於新竹縣市,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 生)學生或非設籍新竹縣市但就讀於新竹縣市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 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申請期限---
上學期每年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10月31日公佈獎助名單。
下學期每年自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4月30日公佈獎助名單。
符合申請資格學生請自行於申請期限內以限時專送寄達新竹市30069公道五路二段415號9樓「昌益文教基金會」獎學金審核小組收,郵戳為憑。 助 學獎學金申請表.doc
財團法人漢儒文教基金會
10042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36號6樓之1 電話:(02)2311- 2728 傳真:(02)2311-6778
漢儒針對不同對象,提供各類國小至大學、研究所弱勢學生獎(助)學金、資源補助等,期透過不同管道,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
一、提供國小(中)、高中弱勢學生獎(助)學金。
二、提供高中以上弱勢學生獎學金。
三、提供偏遠地區弱勢學童課輔經費與閱讀資源。
漢儒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補助辦法下載 申請表下載
財 團法人天來文化藝術基金會
天來獎學金,民國101年下學期開放申請日期自民國102年3月1日起,至3月08日收件截止(郵戳為憑)
電話:(02) 7727-1199 轉 基金會 傳真:(02) 7727-1200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學金
申請資格:
1.政府立案 之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在學學生或鄉鎮公所核定低收入戶(里長證明 恕不受理)在學成績優異者。
2.設籍中華 民國國籍者。
3.須具下列 人士推薦函,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a.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 b.教育界人士推薦者。
4.申請不實 或已領得其他機關團體(教育部固定獎助不在此限)獎助 學金,不予發給。
通訊申請: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50號6樓
申請時間:
申請:每年3月1日~3月15日 (以郵戳為憑)
申請書內容 下載
台 南姜姓宗親會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 凡設籍台南縣(市)之姜姓宗親會會員暨其子女;但入會須滿一年以上,及 常年會費正常繳納者。
•2. 99學年考取研究所博、碩士班,及國內公、私大學之新生。
•3. 經本會審查合格者。
財 團法人台灣李氏宗祠奬學金委員會
對象:
居住中華民國現就讀於各大專院校之李姓學生(公費生、研究所、五專之一、二、三年級在學學生除外)。
申請日期:
另行公佈申請日期(請以掛號信投寄)。
四、申請地點: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三0九號四樓
財團法人台灣李氏宗祠奬學金委員會
電話:(02)27126086、27193132
台北市吳姓宗親會獎學金申請須知
壹.申請資格要件:
卜凡設籍台北市之吳姓宗親子弟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者。
2.學年學業總平均八十五分以上(各科成績均須達及格標準) ,
上、下學期採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
3 .未接受公費補助者。
本會恕不受理之類項:
卜堂大、空專、補校、暑期班、通末班、進修班、延長修業班等。
2.非吳姓子弟、戶籍不符、證件不齊、逾期申請者。
。本會地址: ( 10488)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泉路三段215號4樓
。本會電話: ( 02) 2719 - 2785 傳真: (02) 2514- 9434
詹 氏社會福利基金會100年度獎學金(限詹氏宗親) 獎學金提供單位及名稱:詹氏社會福利基金會100年度獎學金(限詹氏宗親)
申請限制:限詹氏宗親在學學生(含研究生)申請。
申請方式:自行向該會或當地縣市詹姓宗親會送件申請
申請期限:100-10-31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0161-1.doc 6KByte 0161-2.pdf 73.28KByte
高雄市歐陽歐氏宗親會獎學金申請書
台北市符氏宗親會獎助學金 台北市符氏宗親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為獎勵本族子弟成績優良暨家境清貧學生起見特定本辦法
二、凡高中學校以上,操行成績在乙等以上者,得依下列標準申請獎助學金。(未經政府教育機關立案者不發)。
(一)大專學生(包含二、三專及五專後二年)學期考試成績,平均分是在七十五分以上者,發獎學金新台幣柒仟圓,八十分以上者,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圓,九十 分以上者,發獎學金新台幣玖仟圓。
(二)高中學校(包括高職五專前三年)學期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者,發獎學金新台幣陸仟圓,八十分以上者,發獎學金新台幣柒仟圓,九十分以上者,發獎學金 新台幣捌仟圓。
三、家境清貧之學生,得檢具政府核發之清寒證明,申請助學金,經審查小組審查核發,金額不得超過獎學金,成績合規定者,並得申請獎學金。
四、個大學之研究所研究生(碩士、博士)申請獎學金者,碩士每年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圓,博士每年發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圓。
五、本會獎助學金每年(每學期個別計算)發給一次,申請時間每年在九月底以前為限,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在會員大會上發放,申請人必須親自來會領取,經二 次通知仍未來領者,則以放棄論,台中以南地區可申請郵寄或帶領。
六、本獎助學金由本會獎助學金基金生息撥充。
七、申請獎助學金,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學校操行成績單(申請助學者,應檢附在學證明書),向台北市安和路二段十八號二樓本會申請辦理,申請表向本會索 取。
八、獎助學金由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核後發給之,不合規定者不予獎助。
九、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民國九十五年起實施。
符氏宗親會獎學金申請表.docx (380k)
財團法人趙氏文教基金會
趙氏宗親會 獎助學金。
趙氏宗親會會員子女或其本人就讀我國內公立及已立案之高級中學(職校)、
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得依本辦法申請發給獎助學金。
獎學金申請每年辦理一次,受理時間為 每年十月起至 十一月三十日 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台北市吳姓宗親會奬學金
10488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215號4樓「台北市吳姓宗親會」
設籍台北市六個月以上之吳姓宗親子弟,且未接受公費補助。
(二)各科成績無不及格,99學年度學業總平均85分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附加檔案 辦法、申請表
台灣許氏宗祠獎學金
申請資格:凡許興子女就讀台灣地區公司立大學院校學校以上之學生(不含夜校生及公費生)
前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平均八 十五分以上
或達各該校規定之操行基本分數以上者,皆可申請。
翁氏宗親會獎學金
為鼓勵宗親子弟努力向學,獎掖俊秀,金門縣翁氏宗親會101年子女教育獎學金自即日起至十月十日止受理申請,
凡祖籍金門縣之翁氏子弟及原籍金 門縣設籍台省之翁氏子弟,在校之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可檢附相關證件提出申請。
洽詢電話:總幹事翁文陣(0928390880)聯絡。
該項獎學金申請對象為祖籍金門縣之翁氏子弟及原籍金門縣設籍台省之翁氏子弟之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
持校方出具 之有效證明者,皆可檢附相關證件,並填妥申請表,於申請期限內寄(送)至管理委員會受理。
獎學金資格為其上學年平均成績:智育八十分(國小為八十五分以上)、德育八十分,
申請人應繳交證件為:1.填具申請表、2.前學年平均成績證 明、
3.在學證明(或已蓋註冊戳記之學生證影本)等證件於期限內送交各常務理事,
翁明志、翁明海、翁自保、翁炳炎或總幹事翁文陣收,逾期或附件不全者,影 響個人權益時。
陳氏宗親會年度獎學金
金門縣潁川堂陳氏宗親會年度獎學金將從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
歡迎符合資格的族親檢具相關表件,向該會提出申請。
獎學金申請條件為: 凡屬於潁川使祖漢太丘長陳實公派下世裔申請人或父母設籍金門者,
在國內研究院所、大學、高中(職)國小國中肄業之學生,持有校方出具之有效證明,
全學年度 學業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者:
(一)大學暨獨立學院其全學年度智育成績平均75分以上,德育及體育成績75分以上者。
(二)高中、高職其全學年度智育平均80分以上,德育及體育成績 75分以上者。
(三)國中其全學年度一般學科、藝能學科及綜合表現各平均成績均達85分以上者。
(四)國小1-6年級全學年度一般學科、藝能學科及綜合表 現各平均成績均達90分以上者。
(五)申請組別以成績證明單為準。
高雄市林氏宗親會
http://tw.myblog.yahoo.com/smm89999/article?mid=385&prev=386&next=6&l=f&fid=6
第一條:本辦法依本會第九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通過,對於
1、本會子女獎助學金實施辦法,有關助學金部份另成立實施辦法。
2、本會婚喪喜慶、急難救助實施辦法,有關急難救助部份另成立實施辦法。
第二條:目的為救助本會宗親之弱勢家庭、清寒子弟低收入戶者之生活,輔助改善生活,
宏揚本會敦親睦族,團結互助的宗旨,發揚人饑己饑,人溺己溺的博愛互助 精神,匯集愛心力量,
濟弱、救助創造本會溫暖祥和的家族。
第三條:助學金-本辦法助學金係指本會會員子女高中職(含以上)在學或即將就學學生,
家境清寒,無力支付學費,並符合本辦法第一項之規定者,由本會給予定 額金額補助。
第一項:凡合乎下列條件者,得向本會提出申請補助 1、凡加入本會會員子女。
2、在校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乙等以上者。
3、家境清寒者 第二項:申請助學金應於本辦法第四項之規定期限內,提出下列文件以供審核
會址:高雄市鹽埕區建國四路八號電話:(07)5330990‧5216473‧5219462
http://www.tokoedu.org.tw/scholarship.php
1. 提供身心障礙青年就讀高中(含)以上各級學校品學兼優者。
2. 提供一般青年就讀大專、研究所,電子、電機相關科系,品學兼優者。
申請期限:每年三月、九月各一個月內為申請期限。
本會會址:台北市中山區新生北路1段66號5樓。
本會網址:http://www.tokoedu.org.tw
九、本會通訊處(收件處):330 桃園市中正路1249號3樓之2。
聯絡人:陳文顯先生
e-mail:[email protected]
電話:(03)3586013
林 公 熊 徵 學 田 基 金 會
電話 (02) 2568- 2356 / 傳真 (02) 2522-1764
地址 - 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二段六 號12樓 學田獎學金相關辦法及名單 林公熊徵學田基金會獎學金公告及辦法
http://www.ta-yung.com.tw/rules.doc
財團法人嘉新兆福文化基金會獎學金委員會
獎學金之種類、名額暨每名每學年應得金額:
一.大學院校學生: 暫定200名,每名各得獎學金20,000元,各校得獎名額,由本委員會依
照各校申請狀況酌予分配之(其中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6名)。
二.專科暨高級中等學校學生: 暫定400名,每名各得獎學金10,000元,其名額分如下:
(1)一般社會清寒子女暫定370名。
(2)身心障礙學生保障名額暫定30名。
前項所稱大學院校,係指國內各公私立大學、獨立學院,不含研究所、夜間進修、
推廣部。
前項所稱專科暨高中,包括二專、三專、五專及高級中學、高級職業學校在內,
不含夜、補校。
申請手續:填具申請書(可自行至嘉新水泥公司網站最新消息處下戴
嘉新水泥網站:http://www.chcgroup.com.tw/new_chinese/news/news.htm) 一份,
財 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
本會為國家培育英才,設置獎學金,以鼓勵 軍榮眷子女學生、身心障礙學生、僑生、低收入戶學
生等敦品勵學、向上精進,特訂定本要點實施之。
獎勵種類及對象:
凡就讀教育部立案國內公、私立大專院校專科部(四、五年級)、大學部、研究所(博、碩士班)等在學生(不含公費生、重修生、延修生、延畢生、進修部、 在職進修生、推廣教育學分班及夜間部學生),並具有下列身分者。
(一)軍榮眷子女獎學金:
1.研究生:
家長為現役志願役軍人或具榮民身份之子女(含榮遺眷子女)。
2.大學生及專科生:
凡榮(遺)民未支領軍公教退休俸(不含大陸或遺眷半俸)、生補費、贍養金,且未任
職公務機關(構),或任職上述單位,而依規定不能領取子女教育補助費者之子女。
(二)身心障礙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
(三)東南亞等國僑生獎學金:僑居泰國、越南、柬埔寨、寮國、緬甸、馬來西亞、印尼等國來台
就讀大專院校僑生。
(四)低收入戶學生獎學金:持有各縣、市政府核發低收入戶卡(名冊)證明之學生。
申請期限: 各校可自行依照實際作業程序,規定學生送件起訖時間,本會自即日起受理各校函送申請表件,
截止日期為民國101年11月1日(以郵戳為憑),請寄台北市大安區安居街98巷22號黎明基金會收 (郵遞區號10672)。
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
申請資格(以下四個條件須同時具備):
(1)本國國民,且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及高中職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學業成績(智育)70分以上,且操
. 行品德優良者,擇優錄取。
(2)家境清寒,領有低收入戶卡或清寒證明書者。(縣市政府低收入戶證明書)。
(3)未領取政府各類學雜費減免優待補助(領有低收入戶卡者,不在此限)及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者。
(4)未領取其他社福團體任何形式獎助學金補助者。
備妥文件於101/9/30前請寄:台北市中正區博愛路60號4樓;「財團法人大碩青年關懷基金會-獎學金申請」收,連絡方式如下:
聯絡電話:(02)2331-5551#146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申請表格下載
昌益文教基金會
申請資格---
本獎助學金發給對象,為中華民國國民,凡家境清寒者,領有縣市政府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非鄰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且該低收入戶證明之低收入戶成員欄內, 列印該名學生之姓名),且設籍於新竹縣市,目前就讀全國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 生)學生或非設籍新竹縣市但就讀於新竹縣市公私立大學院校(含大學、學院、科大、技術學院)日間部(不含公費生、研究生、在職生及進修部學生)學生,前一 學期學科平均成績及操性成績在75分以上者,均可申請。
申請期限---
上學期每年自9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10月31日公佈獎助名單。
下學期每年自3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4月30日公佈獎助名單。
符合申請資格學生請自行於申請期限內以限時專送寄達新竹市30069公道五路二段415號9樓「昌益文教基金會」獎學金審核小組收,郵戳為憑。 助 學獎學金申請表.doc
財團法人漢儒文教基金會
10042台北市中正區衡陽路36號6樓之1 電話:(02)2311- 2728 傳真:(02)2311-6778
漢儒針對不同對象,提供各類國小至大學、研究所弱勢學生獎(助)學金、資源補助等,期透過不同管道,協助弱勢學生順利就學。
一、提供國小(中)、高中弱勢學生獎(助)學金。
二、提供高中以上弱勢學生獎學金。
三、提供偏遠地區弱勢學童課輔經費與閱讀資源。
漢儒文教基金會獎學金申請辦法 補助辦法下載 申請表下載
財 團法人天來文化藝術基金會
天來獎學金,民國101年下學期開放申請日期自民國102年3月1日起,至3月08日收件截止(郵戳為憑)
電話:(02) 7727-1199 轉 基金會 傳真:(02) 7727-1200 聯絡信箱:[email protected]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獎學金
申請資格:
1.政府立案 之大專院校-身心障礙在學學生或鄉鎮公所核定低收入戶(里長證明 恕不受理)在學成績優異者。
2.設籍中華 民國國籍者。
3.須具下列 人士推薦函,並請推薦人於保證書上簽名保證。
a.各社會團體組織推薦者。 b.教育界人士推薦者。
4.申請不實 或已領得其他機關團體(教育部固定獎助不在此限)獎助 學金,不予發給。
通訊申請:
財團法人台北市博愛福利基金會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三段50號6樓
申請時間:
申請:每年3月1日~3月15日 (以郵戳為憑)
申請書內容 下載
台 南姜姓宗親會獎助學金
申請資格:
•1. 凡設籍台南縣(市)之姜姓宗親會會員暨其子女;但入會須滿一年以上,及 常年會費正常繳納者。
•2. 99學年考取研究所博、碩士班,及國內公、私大學之新生。
•3. 經本會審查合格者。
財 團法人台灣李氏宗祠奬學金委員會
對象:
居住中華民國現就讀於各大專院校之李姓學生(公費生、研究所、五專之一、二、三年級在學學生除外)。
申請日期:
另行公佈申請日期(請以掛號信投寄)。
四、申請地點:
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三0九號四樓
財團法人台灣李氏宗祠奬學金委員會
電話:(02)27126086、27193132
台北市吳姓宗親會獎學金申請須知
壹.申請資格要件:
卜凡設籍台北市之吳姓宗親子弟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者。
2.學年學業總平均八十五分以上(各科成績均須達及格標準) ,
上、下學期採行成績均在八十分以上。
3 .未接受公費補助者。
本會恕不受理之類項:
卜堂大、空專、補校、暑期班、通末班、進修班、延長修業班等。
2.非吳姓子弟、戶籍不符、證件不齊、逾期申請者。
。本會地址: ( 10488)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泉路三段215號4樓
。本會電話: ( 02) 2719 - 2785 傳真: (02) 2514- 9434
詹 氏社會福利基金會100年度獎學金(限詹氏宗親) 獎學金提供單位及名稱:詹氏社會福利基金會100年度獎學金(限詹氏宗親)
申請限制:限詹氏宗親在學學生(含研究生)申請。
申請方式:自行向該會或當地縣市詹姓宗親會送件申請
申請期限:100-10-31
申請辦法及申請表詳如附件 0161-1.doc 6KByte 0161-2.pdf 73.28KByte
高雄市歐陽歐氏宗親會獎學金申請書
台北市符氏宗親會獎助學金 台北市符氏宗親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一、為獎勵本族子弟成績優良暨家境清貧學生起見特定本辦法
二、凡高中學校以上,操行成績在乙等以上者,得依下列標準申請獎助學金。(未經政府教育機關立案者不發)。
(一)大專學生(包含二、三專及五專後二年)學期考試成績,平均分是在七十五分以上者,發獎學金新台幣柒仟圓,八十分以上者,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圓,九十 分以上者,發獎學金新台幣玖仟圓。
(二)高中學校(包括高職五專前三年)學期成績平均七十五分以上者,發獎學金新台幣陸仟圓,八十分以上者,發獎學金新台幣柒仟圓,九十分以上者,發獎學金 新台幣捌仟圓。
三、家境清貧之學生,得檢具政府核發之清寒證明,申請助學金,經審查小組審查核發,金額不得超過獎學金,成績合規定者,並得申請獎學金。
四、個大學之研究所研究生(碩士、博士)申請獎學金者,碩士每年發獎學金新台幣捌仟圓,博士每年發獎學金新台幣壹萬圓。
五、本會獎助學金每年(每學期個別計算)發給一次,申請時間每年在九月底以前為限,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在會員大會上發放,申請人必須親自來會領取,經二 次通知仍未來領者,則以放棄論,台中以南地區可申請郵寄或帶領。
六、本獎助學金由本會獎助學金基金生息撥充。
七、申請獎助學金,應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學校操行成績單(申請助學者,應檢附在學證明書),向台北市安和路二段十八號二樓本會申請辦理,申請表向本會索 取。
八、獎助學金由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審核後發給之,不合規定者不予獎助。
九、本辦法經本會理監事聯席會議通過,民國九十五年起實施。
符氏宗親會獎學金申請表.docx (380k)
財團法人趙氏文教基金會
趙氏宗親會 獎助學金。
趙氏宗親會會員子女或其本人就讀我國內公立及已立案之高級中學(職校)、
大專院校(含研究所)得依本辦法申請發給獎助學金。
獎學金申請每年辦理一次,受理時間為 每年十月起至 十一月三十日 止 ,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台北市吳姓宗親會奬學金
10488台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3段215號4樓「台北市吳姓宗親會」
設籍台北市六個月以上之吳姓宗親子弟,且未接受公費補助。
(二)各科成績無不及格,99學年度學業總平均85分以上及操行成績80分以上。
附加檔案 辦法、申請表
台灣許氏宗祠獎學金
申請資格:凡許興子女就讀台灣地區公司立大學院校學校以上之學生(不含夜校生及公費生)
前學年度學業成績平均達八十五分以上及操行成績平均八 十五分以上
或達各該校規定之操行基本分數以上者,皆可申請。
翁氏宗親會獎學金
為鼓勵宗親子弟努力向學,獎掖俊秀,金門縣翁氏宗親會101年子女教育獎學金自即日起至十月十日止受理申請,
凡祖籍金門縣之翁氏子弟及原籍金 門縣設籍台省之翁氏子弟,在校之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可檢附相關證件提出申請。
洽詢電話:總幹事翁文陣(0928390880)聯絡。
該項獎學金申請對象為祖籍金門縣之翁氏子弟及原籍金門縣設籍台省之翁氏子弟之學生符合申請資格者,
持校方出具 之有效證明者,皆可檢附相關證件,並填妥申請表,於申請期限內寄(送)至管理委員會受理。
獎學金資格為其上學年平均成績:智育八十分(國小為八十五分以上)、德育八十分,
申請人應繳交證件為:1.填具申請表、2.前學年平均成績證 明、
3.在學證明(或已蓋註冊戳記之學生證影本)等證件於期限內送交各常務理事,
翁明志、翁明海、翁自保、翁炳炎或總幹事翁文陣收,逾期或附件不全者,影 響個人權益時。
陳氏宗親會年度獎學金
金門縣潁川堂陳氏宗親會年度獎學金將從10月1日起至10月31日截止,
歡迎符合資格的族親檢具相關表件,向該會提出申請。
獎學金申請條件為: 凡屬於潁川使祖漢太丘長陳實公派下世裔申請人或父母設籍金門者,
在國內研究院所、大學、高中(職)國小國中肄業之學生,持有校方出具之有效證明,
全學年度 學業成績符合下列標準者:
(一)大學暨獨立學院其全學年度智育成績平均75分以上,德育及體育成績75分以上者。
(二)高中、高職其全學年度智育平均80分以上,德育及體育成績 75分以上者。
(三)國中其全學年度一般學科、藝能學科及綜合表現各平均成績均達85分以上者。
(四)國小1-6年級全學年度一般學科、藝能學科及綜合表 現各平均成績均達90分以上者。
(五)申請組別以成績證明單為準。
高雄市林氏宗親會
http://tw.myblog.yahoo.com/smm89999/article?mid=385&prev=386&next=6&l=f&fid=6
第一條:本辦法依本會第九屆第二次理監事會議通過,對於
1、本會子女獎助學金實施辦法,有關助學金部份另成立實施辦法。
2、本會婚喪喜慶、急難救助實施辦法,有關急難救助部份另成立實施辦法。
第二條:目的為救助本會宗親之弱勢家庭、清寒子弟低收入戶者之生活,輔助改善生活,
宏揚本會敦親睦族,團結互助的宗旨,發揚人饑己饑,人溺己溺的博愛互助 精神,匯集愛心力量,
濟弱、救助創造本會溫暖祥和的家族。
第三條:助學金-本辦法助學金係指本會會員子女高中職(含以上)在學或即將就學學生,
家境清寒,無力支付學費,並符合本辦法第一項之規定者,由本會給予定 額金額補助。
第一項:凡合乎下列條件者,得向本會提出申請補助 1、凡加入本會會員子女。
2、在校學業成績平均75分以上,且操行成績乙等以上者。
3、家境清寒者 第二項:申請助學金應於本辦法第四項之規定期限內,提出下列文件以供審核
會址:高雄市鹽埕區建國四路八號電話:(07)5330990‧5216473‧5219462
粘姓宗親會獎助學金申請辦法
第一條 粘姓氏宗親會(以下簡稱本會)
為獎助品學兼優及有傑出成就之粘氏在學學生,
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獎助對象:
(一) 品學兼優:係指在校成績優良者。
(二) 傑出成就:係指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表現優異者。
第三條 申請資格: (一) 凡就讀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之粘氏子弟,
前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五分、八十分、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八十分以上)。
(二) 最近三年內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表現優異
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 有證明者 。
申請地點及書表領取處:
a.本會聯絡處(彰化縣鹿港鎮鹿東路161號) 電話:04--7761616
b.頂粘村辦公處(福興鄉頂粘村頂粘街111號) 村長 :粘周君0931-683856
c.廈粘村辦公處(福興鄉廈粘村廈粘街64號) 村長:粘合興0921-694578
(二) 傑出成就:係指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表現優異者。
第三條 申請資格: (一) 凡就讀國中、高中(職)、大專院校之粘氏子弟,
前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在八十五分、八十分、八十分以上,操行甲等(八十分以上)。
(二) 最近三年內參加政府核定有案之國際性競賽或展覽表現優異
獲得前五名之成績或相當前五名之獎項,並領 有證明者 。
申請地點及書表領取處:
a.本會聯絡處(彰化縣鹿港鎮鹿東路161號) 電話:04--7761616
b.頂粘村辦公處(福興鄉頂粘村頂粘街111號) 村長 :粘周君0931-683856
c.廈粘村辦公處(福興鄉廈粘村廈粘街64號) 村長:粘合興0921-694578
台中市何氏宗親會會員子女獎學金申請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台中市何氏宗親會章程第十八條訂定,為獎勵會員子女在學成績優良學生,藉資鼓勵,特訂辦法。
二、申請對象:
(一)本會會員子女及直親系孫女為限。 (二)就學經教育部認定公私立大學、專科、高中(職)自費學生。
三、申請條件:
(一)高中(職)、大專。 1.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 2.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3.體育成績七十五分以上。 4.軍訓(女生護理)成績七十五分以上。
台中市北區華美街二段128號電話:(04)2206-2957 傳真:(04)2203-9715
一、本辦法依據台中市何氏宗親會章程第十八條訂定,為獎勵會員子女在學成績優良學生,藉資鼓勵,特訂辦法。
二、申請對象:
(一)本會會員子女及直親系孫女為限。 (二)就學經教育部認定公私立大學、專科、高中(職)自費學生。
三、申請條件:
(一)高中(職)、大專。 1.學業成績總平均八十分以上。 2.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
3.體育成績七十五分以上。 4.軍訓(女生護理)成績七十五分以上。
台中市北區華美街二段128號電話:(04)2206-2957 傳真:(04)2203-9715
六桂,就是洪、江、翁、方、龚、汪六姓的总称。宗親會獎學金
金门县六桂宗亲会奖学金、 台中六桂宗親會獎學金
凡加入本會一年以上並無欠繳會費之會員或其子女或孫子女,現在國內就讀國中、高中職、專科或大學院校,
其學業(智育)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者,均得申請核發 獎學金,但每一會員僅限申請一件。
請與當地六桂宗親會洽詢
台北市、 桃園縣、 新竹縣、 苗栗縣、 台中市、 彰化柏埔堂洪姓宗親會、 嘉義市、台南市、
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 台北市江氏宗親會、台北縣江氏宗親會
金门县六桂宗亲会奖学金、 台中六桂宗親會獎學金
凡加入本會一年以上並無欠繳會費之會員或其子女或孫子女,現在國內就讀國中、高中職、專科或大學院校,
其學業(智育)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者,均得申請核發 獎學金,但每一會員僅限申請一件。
請與當地六桂宗親會洽詢
台北市、 桃園縣、 新竹縣、 苗栗縣、 台中市、 彰化柏埔堂洪姓宗親會、 嘉義市、台南市、
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 台北市江氏宗親會、台北縣江氏宗親會
闕氏宗親會會員優秀學生獎學
金
http://www.chueh.org.tw
凡屬本會會員子女,就讀國內研究所以上、大學、專科、高中、國中、 出國留學之碩士、博士之學生,
在校未領有全部公費,且學期學業成績 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列甲等以上者,
不分上下學期,只要有一學期 達到標準,均得於每年十月底前填寫本申請表,
檢附戶口名簿,向本會 申請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為限)
http://www.chueh.org.tw
凡屬本會會員子女,就讀國內研究所以上、大學、專科、高中、國中、 出國留學之碩士、博士之學生,
在校未領有全部公費,且學期學業成績 在八十分以上,操行成績列甲等以上者,
不分上下學期,只要有一學期 達到標準,均得於每年十月底前填寫本申請表,
檢附戶口名簿,向本會 申請獎學金。(每學年申請一次為限)
其他姓氏請聯絡各縣市宗親會及
相關基金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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